桥头地检署日前接获情资,指有不法业者在高雄市大社区一处铁皮工厂堆置废弃物,严重破坏环境。检方与相关单位调查后,检察官传唤龚嫌等12人到案说明,认为50岁龚嫌有串供、灭证之虞,有羁押之必要,向桥头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桥头地检署获报后与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会同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南区环境督察大队、高雄市环保局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全力侦办。
经专案小组搜证后,于今年11月16日对龚姓工厂负责人及一家铁线公司做搜索,并传唤龚嫌等12人到案说明。经查,龚嫌明知旗下公司没有取得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证明文件,但仍故意从2007年起,利用小货车向数十家公司收受废油混合物及废润滑油,载运至大社区铁皮屋工厂,非法堆置在厂房内及旁边空地。
之后龚嫌再将废油品放入桶槽内,以重力沉淀之物理作用将废油品分离为上澄液和油泥,并将上澄液之油品,卖给不特定买家牟利,废油泥则违法堆置在厂房内。初估每月不法所得约为7万元。
此案经主任检察官谢肇晶等人漏夜讯问后,认为龚嫌涉犯废弃物清理法,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提供土地堆置废弃物、并从事废弃物清除、处理等罪嫌重大,且有串供、灭证之虞,有羁押之必要,向桥头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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