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气候变迁,环保署已于近日预告「气候变迁因应法」草案,纳入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外,并规划徵收碳费,专款专用于减碳工作推动;依草案26条规定,碳费将分阶段按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徵收,环保署表示,因此在起初碳费的徵收为针对排碳大户收取、预估可涵盖7至8成的排碳量,且依现行规划不会透过台电代收。

环保署表示,目前已要求发电业和大型制造业每年8月底前盘查登录其前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其生产过程使用燃料、原物料直接排放量与使用电力间接排放量都有掌握,未来徵收碳费时,是向排放源依其直接与间接排放量徵收,徵收内容及徵收方式将由环保署规划,徵收作业也将由环保署办理。在前述依排放量徵收原则下,尚无规划透过电费帐单收取。

环保署气候变迁办公室主任蔡玲仪说,依目前草案碳费的收取为分阶段,不会一次针对有碳排放的单位都收取,一开始仅会针对排碳大户收取,而现行碳排主来自电力业及钢铁、水泥、石化、半导体等制造业,其中电力业的碳排绝大多数来自售电,而如半导体业的碳排有约8成来自用电,因此针对碳费的收取会直接跟半导体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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