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媒体人彭文正因质疑总统蔡英文学歷造假,遭检方以加重诽谤罪起诉;彭文正因滞留美国,没有到庭,检方上月申请拘提,19日,北院认为,有逃亡事实,而且我国司法权不及于美国,因此拘提无实益,依刑事诉讼法84条,将彭文正通缉。至于彭文正有可能被遣返吗?前民进党立委郭正亮认为,妨害名誉又不是大罪,搞遣返「不太可能」。

郭正亮20日在政论节目《新闻大白话》中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一定要本人出庭,彭文正就说,反正他的事由已经非常清楚了,便委由辩护律师张静代为说明。但检察官不准,彭文正那一方就说改为视讯出庭可不可以,也被拒绝,非要彭文正亲自出庭不可。

郭正亮接着表示,因彭文正没有出庭,就拘提,拘提再未到,就通缉了,这是刑事诉讼的简单逻辑。重点在于,是不是有绝对必要亲自到,这就是争议点。对彭文正来说,他所提的事由都已经写得很清楚,那他本人到庭是要干嘛;他自己应也有一个判断,因为他只要出庭,可能就会被限制出境,因为连检察官刘承武都公开讲,彭文正有逃亡之虞,这就构成限制出境的理由,所以彭文正当然就认为,现有的情况下对他很不利,所以就不愿意回来。

有可能被遣返吗?郭正亮认为,这个案子,恐怕要现任总统卸任之后,才会有转机。因为彭文正这个案子是轻罪,妨害名誉是什么大罪吗?美国怎么可能把他遣返;像这么多经济犯罪者跑去美国,美国都不一定代办,更何况是妨害名誉这种罪,搞遣返、引渡并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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