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人妻小芳(化名)前年因想要领取1万元单亲补助,向结婚12年的丈夫提出「假结婚」,2人办理手续后仍住一起,她却在去年被「前夫」发现与另1名男子交往,甚至拍婚纱照、互称老公老婆;该「前夫」赶紧向法院提出确认婚姻关系存在,并向小王提告求偿,法院最后判小王须赔10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2009年与妻子结婚,育有3名子女,因为妻子提议想要领单亲补助,他才在2019年办理离婚登记,但2人仍住在一起;不过他2020年3月开始发现妻子与1名赖姓军人过从甚密,妻子甚至离家出走,他因此向法院提出提出确认婚姻关系存在诉讼,6月判决确定。
法院认定2人仍存在婚姻关系后,男子发现妻子与小王仍继续交往、互称老公老婆,还已经拍好婚纱照上传至个人社群牌平台给大眾看,认定小王是刻意接近有夫之妇,提告求偿100万;不过该被告的小王辩称认识小芳时,对方称已经离婚,2人交往是在确认婚姻关系存在诉讼之前,之后就已分手。
不过法官认为,从双方的言词辩论内容可知,该小王早在交往期间就知道小芳「假离婚」事情,既然2人是交往状态,理应会关注女方的婚姻状态为何,而且公开婚纱照意味公开感情状态或结婚状态,非同儿戏,考量到双方收入,再兼衡侵害手段、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等因素,最终判应赔偿1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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