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市新生路27日深夜23时许发生一起酒驾自撞意外,49岁杨姓男子开着租赁车,行经新生路时,他自称「想要闪避对向来车,因而自撞路旁车辆」,事故造成杨男嘴部受伤及3辆车受损。台东警分局员警对杨男实施酒精浓度检测,发现其酒测值达0.81mg/l,肇事原因初步调查为酒后驾车,将依法侦办并深入调查详细原因。
车灯、保险杆等车辆零件散落一地,事发在台东市新生路27日晚间23时5分许,台东警分局接获民眾报案,台东市区新生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员警到场瞭解,为49岁杨姓男子驾驶租赁自小客车,沿新生路由西往东直行,自称为闪避对向来车,自撞道路右侧停放的自小客车后,再波及前方也停放路边的自小客车,造成3辆车受损及杨男嘴部受伤。
经员警实施酒精浓度检测,杨男酒测值达0.81mg/l,台东分局将依法侦办,初步判断肇事原因为酒后驾车,详细原因正深入调查中。台东分局第5组组长董远展呼吁用路人务必注意前方状况、减速慢行,并再次重申「酒驾零容忍」,酒后驾车最高可罚12万元罚锾以及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吊扣驾照等处罚,请民眾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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