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去年4月于JFK论坛发文,称自己有未成年少女在试镜拍下的裸照,一名女模特儿想起5年前被经纪公司诈欺且拍下裸照的恶梦,透过友人以530元买下照片,不料竟真的买到自己的裸照,遂提告向王男求偿20万元。法院审结,判王男要赔12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女模特儿小灵(化名)于2016年12月间在网路上收到来信,对方自称为模特儿经纪,力邀小灵当模特儿,而小灵需先传送裸照做为徵选标准,当时未成年的小灵傻傻相信,便自拍下裸露胸部与下体的照片,岂料照片传出去后,该经纪公司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2020年4月间,小灵在JFK论坛上浏览到一篇文章,该文章在贩售未成年女子的裸照,甚至强调是偷拍少女试镜的画面,小灵阅览后想起先前的经歷,忧心文章所卖的就是自己的照片,便透过友人的协助以530元买到照片,不出所料照片正是她自己的,在母亲的陪同下报警提告。
检警调查后,认为并无具体事证证明王男有骗小灵拍摄裸照,此部分予以不起诉处分;此外,王男在网路上贩售未成年少年少女的私密照片,已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但考量王男犯后态度良好,予以缓起诉处分,并须知附国库6万元。
另,小灵认为王男的行为已造成她身心灵巨大伤害,遂提起民事诉讼,向其求偿20万元,法院审理后,判王男要赔12万元为合理,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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