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男子在网路上认识离婚女子小芳(化名)仅8天就展开猛烈追求,甚至偷拿对方钥匙让对方不得已到他家中,他再强迫小芳与他同居,最后甚至拉扯对方头髮,以剪刀抵住对方脖子威胁并性侵得逞,他在法庭上还辩称一切都是小芳自愿,遭法官痛批犯后不断狡辩,伤害罪与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9年6月。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去年3月28日透过社群网站认识小芳后,2人仅聊天8天,4月4日他就约小芳见面,隔天再约小芳与小芳的未成年女儿一起逛街,最后在搭车将对方女儿送往小芳前夫家;不料他却趁着小芳短暂下车时,将对方放在包包内的机车、住家钥匙拿走。
等到男子与小芳在车内时,他就对小芳说钥匙被他拿走了,且不愿意还给对方,并转身回到住处,小芳迫于无奈之下只好跟着男子到住所,男子最后频频表达爱意,并请求小芳与他同居遭拒,他竟一怒之下拿剪刀欲剪断对方背包背带,甚至拉扯小芳头髮拖到床上,并拿剪刀抵住对方脖子威胁不能离开。
男子对小芳说「妳走的话,要死一起死」、「妳信不信妳再走一次,我就让妳死」最后性侵得逞;小芳控告后,男子还辩称无拿取钥匙,2人是合意性交,但法官不採信;法官认为男子以言语恐吓等手段性侵得逞,加上犯后仍不断狡辩,难认其犯后态度良好,改依伤害罪与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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