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陈姓女子在脸书发文称「出门碰到87」,抱怨遭警不当拦查、浪费时间,桃园市警局保安大队解释是因小客车临停超出白线且车上男女都未繫安全带,才拦下劝导,岂料盘查时陈女谎报妈妈身分还急着要走,几经沟通才坦承真实身分,呼吁民眾勿谎报身分,否则涉及违反社维法或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陈姓女子在脸书抱怨「出门碰到87」,称出门买东西遇到保警,身上背小提琴遭误认持凶器,不但叫来3台警车和12名警员对付她一介弱女子,还被揶揄:「保养太好!」让她气愤不已。
桃园市警局保安大队指出,1日下午3点巡逻行经桃园区介寿路上,发现一台自小客车车上一男一女皆未依规定繫妥安全带,向前拦停,副驾驶座女子神情紧张且急于离开,不料盘查身分时女子供称未携带任何身分证明文件,向警方谎报是61岁詹姓女子,还自称生日是49年3月14日,警方经比对年籍资料后发现照片跟身分不符,但女子拒不配合,周旋下才会惊嘆保养很好,呼吁配合并告知恐涉及偽造文书,女子见遭警方识破身分,才向警方坦承是37岁陈女,员警再次查证确认人别资料无异,且无其他不法事证即放行。
警方呼吁,民眾如冒用他人身分证明,可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6条第2款:「冒用他人身分或能力之证明文件者。」移送简易庭裁处3日以下拘留或1万8000元以下罚锾,也可能涉及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呼吁民眾配合不要谎报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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