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中山堂管理所黄姓前主任,因在办理「国语课本与儿童文学特展採购案」时,将评选委员名单泄漏厂商,涉嫌泄密,另将公务用悠游卡作为个人通勤使用,诈领交通费1146元。台北地检署因黄女认罪,8日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间2年,命她须支付公库15万元。
廉政署查出,黄女2012年10月至去年7月担任中山堂主任,于2019年1月办理「108年国语课本与儿童文学特展劳务採购案」时,获悉投标厂商「儿童文学学会」未提出完整投标文件,无法取得资格。
黄女于去年1月29日至2月1日评选会议召开前,打电话给儿童文学学会理事长,泄漏评选委员名单,但因其他厂商在评选会议中得标,儿童文学学会没有投标机会。
此外,黄女自2016年至2017年9月领取公务用悠游卡,明知不得作为私人通勤上班用途,且已于2016年1月1日至去年7月14日申领交通费,仍在上班通勤时使用2张公务悠游卡,诈领交通费1146元。
检察官审酌黄女没有前科且认罪,没有收受不法利益,加上未造成特定厂商得标、诈领交通费低廉,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间2年,须支付公库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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