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名少妇因与丈夫感情不睦,怀疑日前网路上出现一段疑似她帮丈夫口交影片,是丈夫因报復偷拍,控告丈夫妨害秘密等罪,台北地检署调查时,因女主角面貌难以辨认,只有男主角露出双腿,检方当庭勘验丈夫双腿,发现丈夫腿上有鲤鱼刺青,而男主角没刺青,丈夫证称「不是我」,台北地检署8日依罪嫌不足,将丈夫不起诉。
据了解,少妇因与丈夫感情不睦而分居,她最近听友人说,曾在国外色情网站上,看到她帮男生口交影片,上网查看发现背景是间摩铁,她和丈夫曾经去过,怀疑当时丈夫就偷拍,最近为了报復她,故意上网羞辱她,愤而将影片截图后提告。
据指出,这段影片是男主角掌镜,俯拍自己下半身,并未露脸,而女主角因镜头晃动,脸部难以辨识。检方传唤丈夫出庭,丈夫看到截图中男主角的双腿,二话不说,当庭拉起裤管,秀出他腿部的鲤鱼刺青,淡淡说那男的没刺青,「不是我」。
检方因影片男主角腿部与丈夫的刺青特徵明显不符,认为罪嫌不足,将丈夫不起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