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将大巨蛋(台北文化体育园区)旁的光復南路快车道租给远雄集团,供大巨蛋地下停车场专用引道使用,遭议员围剿公益性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未来恐因车辆外溢大乱当地交通。北市议会财建委员会9日做成决议,应依法办理道路用途评估,并在合约内载明大巨蛋营运时若造成交通瓶颈、大巨蛋体育赛事未达50%,市府可予以解约或不续约。
议员陈义洲重申,出租市有土地,主管机关必须依「台北市公有房地出租使用办法」第2条进行评估,须在不妨害原用途或事业目的、公务使用等前提下才可放行,岂料市府却跳过该条文直接进入第3条,相关签呈内也没载明法规,他要求市府重办评估,别陷害时任承办员。
「此例一开,是否全台北BOT案都能照办?」议员李庆元质疑,市府声称大巨蛋可提供棒球运动及展演场地,具公益、公共性,但大巨蛋1年能办几场球赛,且该处依法不得做展演使用,即使有展演也是业者获利,有何公益性可言,难道未来BOT案都可循此例租路使用。
对此,台北文化体育园区筹备处副执行长陈世浩表示,球赛并非仅限于棒球,还包括所有体育赛事,市府有要求远雄1年内赛事比例不得低于50%,李庆元反问「体育赛事定义为何?体育用品拍卖算不算」,说不定未来连5%都不到。
此外,也有议员专注于交通问题,议员林颖孟忧该引道恐造成车辆大排长龙,议员林亮君则质疑全北市没有任何案例像远雄一样,将停车场引道盖在快车道上,不仅无法纾解交通,也不见得能解决当地需求。
交通局长陈学台回覆,大巨蛋4面道路皆有停车场入口,意在分流车辆,当时评估将有15%车辆会使用光路南路出入口,1场4万人活动预估会吸引每小时600辆车,但不至于外溢到原有车道;停车场快满时也会启动满场机制,派员至现场引导车流。
最后,财建委员会做成附带决议,第一召集人、议员杨静宇裁示,光復南路车行地下道(含引道)使用公有土地,请北市新工处依公用房地提供使用办法第2条办理专业完整评估,签约前须先行送议会备查。并于使用合约中载明,大巨蛋营运期间若倘经常造成停等车队溢出车道形成交通瓶颈,或大巨蛋体育赛事未达50%致未符公益性及公共性,得予以解约或不予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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