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李姓巡佐去年10月在安南区对自小客车副驾驶座未繫安全带的乘客开单告发时,引发驾车的蔡姓男子不满,对他说「拗蛮」、「警察很大吗」等话,李员先喷辣椒水再上铐逮捕,讯后依妨害公务罪嫌移送,获台南地检署不起诉后,蔡男也以李执法过当,反控伤害、妨害自由、公然侮辱、诬告共4罪,但检方也以逮捕过程难以证实有犯意,全都不起诉。

不过,市警局仍认定,李员使用辣椒水并上铐制伏蔡男后,蔡的行动已经受到拘束,但李仍两度使用辣椒水,也没有提供清水让蔡清洗眼部,过程有瑕疵,对他记1小过处分,并调整到警三分局交通组担任内勤职务后,今年9月再调至归仁警分局派出所。

据了解,去年10月13日李员在安南区安和路、安通路口处理自小客车红线违规停车时,因鸣笛驱赶,但蔡男并未将车辆驶离,经下车察看发现坐在副驾驶座的蔡父没有繫安全带,于是开单告发,也因此引发蔡男不满,脱口说出「拗蛮」、「警察很大吗」等话。

经李员多次制止,但蔡男仍情绪激动,李于是先对蔡喷辣椒水制止,再上铐逮捕后,全案依妨害公务罪嫌移送南检侦办。

去年11月底,蔡获检方不起诉后,以被上铐的过程中,手部曾被拉挫伤等理由,认为李员执法过当,反控对方伤害、妨害自由、公然侮辱、诬告共4罪。

检方认为,李使用辣椒水系因逮捕过程遭到抗拒,为增加对方不适而喷,才能顺利逮捕,难认违法;至于蔡的伤势也可能因为情绪激动、挣扎等造成,难以认定李员有故意拉住手铐拖行的犯意;且警方依法可拘束受逮捕人的人身自由,难认涉嫌妨害自由、妨害名誉或凌虐人犯,因此处分不起诉。

#不起诉 #李员 #蔡男 #辣椒水 #拗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