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巡署任职的一名男子阿雄(化名),在交友软体结识一名少女,明知对方只有15岁,仍以2000元性交易代价,带少女到摩铁滚床单,少女的父母发现后,愤而对阿雄提告,虽然阿雄愿意赔偿20万元和解,但遭拒绝,法官最终判决阿雄7月徒刑,缓刑3年,同时须支付国库15万元。
判决书指出,阿雄透过交友软体认识15岁少女小萍(化名),2人相谈甚欢后,互加LINE聊天,少女曾向自己表明15岁,但阿雄仍以2000元代价,于去年12月某日约少女到摩铁进行性交易。
小萍父母发现后对阿雄提告,阿雄到案后坦承犯行,并表示愿意赔偿20万元与对方达成和解,却遭到少女父母拒绝。法官审理后认为,阿雄犯后态度良好,审酌他有悔意,最终仅轻判7个月徒刑、缓刑3年,并须支付国库15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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