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司股东使用电子投票,证交所表示,111年之「召开股东常会日期事前登记作业」,于最近一年股东会(含临时会),曾有一次电子投票出席股份总数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比率达50%以上,且章程载明採用董监候选人提名制者,不受股东会每日召开限额80家之限制。

证交所提醒各公司务必于110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下午5点前完成「单一凭证IC卡设定作业」,始能进行股东会日期登记。各公司于111年1月4日上午9点起均需经由公开资讯观测站认证申报系统,使用已验证之IC卡登记股东会日期。请各公司于执行股东会「单一凭证IC卡设定」作业前,确认凭证于股东会正式开始登记(1月4日)时仍属有效,再设定「股东会登记单一凭证IC卡」。

每日股东会限额80家之排定,以证交所伺服器主机接收之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公司应于111年3月15日前完成登记作业。已完成登记股东会日期之公司,股东会日期如有变动,仍可于公告股东常会日期前上线调整。

证交所再次提醒,若公司未至公开资讯观测站申报系统登记股东会日期,或登记日期与重大讯息及召开股东会公告之开会日期不一致,将无法完成股东会公告程序。

#系统 #股东会 #证交所 #召开 #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