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的理由是,光洋科董事会11月5日以临时动议提案解任马坚勇,不具备突发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的例外情事,不同意变更登记。

玉璟公司指出:一、光洋科于11月5日的董事会,经在场全体9名董事过半数同意下,通过解任马坚勇的董事长职务、选任玉璟公司(法人代表人:王炯棻)担任光洋科新任董事长,合于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之「突发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要件,于法自属有效。

二、玉璟公司对于经济部商业司一反常态及惯例(台苯案、明泰案)等进行实质审查,且在错误的认事用法下驳回前开申请,玉璟公司对此深感遗憾,并将依法提起诉愿以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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