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专家学者共同讨论如何改善土地徵收补偿市价查估办法,避免土地徵收抗争事件层出不穷。(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提供)
与会专家学者共同讨论如何改善土地徵收补偿市价查估办法,避免土地徵收抗争事件层出不穷。(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提供)

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21日与中台湾不动产估价师公会,于裕元花园酒B1国际演讲厅,共同举办「土地正义研讨会」,讨论如何改善土地徵收补偿市价查估办法,避免土地徵收抗争事件层出不穷。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执行长蔡培慧说,政府目前为公共设施进行土地徵收都是採取协议价购的方式。

蔡培慧说,她过去在非政府组织(NGO)「台湾农村阵线」投身关怀土地与正义,终于争取到土地徵收条例于今2011年三读通过修法改以「市价」徵收土地。为公共利益需要徵收土地时,应竭尽所能与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实质协议价购。徵收土地是比较强制的手段,应该借重不动产估价师的专业做最好的土地估价,以保障民眾权益。

中台湾不动产估价师公会理事长黄昭闵指出,地徵收条例立法精神极力鼓励先行「协议价购」,强调「徵收是最后、最不得已的手段」,但执行过程,却走调成为徒具形式的协议价购,或者是协议价购与徵收同时进行的情形。

黄昭闵说,目前有些现况是,需要取得土地兴办事业之单位,委托土地估价师评估、并由地价评议委员会组成的「预审小组」开会讨论评估的价格,向土地所有权人提出协商,如果所有权人拒绝协议,则改为报请权责单位徵收,所有权人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沦为弱势。

黄昭闵提出「双方立场要对等」、「估价师角色要超然」、「协议价格要透明」、「徵收程序要正义」、「需用土地人身段要明确」等五大具体建议,希望能土地徵收制度更为与时俱进。

逢甲大学土地管理学系主任辛年丰强调,现阶段协议价购价格缺乏弹性,应该明确规范不动产估价师所估出的价格供参考,并授予行政机关对于价格有相当的裁量空间、强化协议价格与徵收价格落差的救济机制,甚至也可引进商业仲裁的模式,建立良善的协议价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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