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芬园庄役场将近80岁,建筑饶富特色,是少数保留庄役场,但年久失修破损,位在芬园闹区,乡民都觉得相当可惜,芬园乡公所争取补助将投入4500万元修復,25日开工祈福,期待再现歷史风华,未来将活化作为旅游推广、物产销售、文化展示和教育的场域。
芬园庄役场为一层楼木造建筑,入口山墙上以三角形呈现了「芬」字意象,芬园乡公所在2013年提报为文化资产,2014年登录彰化县县定古蹟。建筑所有权人为乡公所,但土地所有权人为一般民眾,曾申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文化资产身分,后来判决地主败诉。
芬园乡长林世明表示,芬园庄役场閒置多年,还差点被拆,歷经波折,几经奔走、立委黄秀芳协助,得到县府、乡代会全力支持,终于在今年争取到文化部、彰化县政府核定补助计画,总经费将投入4500万元,着手修復芬园人共同记忆的庄役场,打造成为芬园最亮眼、最富含文化底蕴的景点。
芬园乡公所简报,未来修復採修旧如旧的原则,使修復后的空间具有歷史的意涵及场所的记忆。未来活化利用,将弹性、多元、开放,如在地人的生活客厅。
林世明指出,芬园乡荔枝、米粉、凤梨等产业都是特色,未来开放,可作为地方产业的中心,结合教育学习和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产业活化转型的可能。并融入地方生活,创造如邻里客厅一般的大眾场域;同时也成为漫步热闹的生活市集后,一个适合歇脚的所在。
林世明也表示,芬园位处八卦山麓,公所从2019年来向水土保持局争取近6000万经费分年整修农路,相当公所年度预算25%,减轻乡库负担,除让大型农机具、农产进出顺畅,也让用路人行车更安全;社口村环保公园还增设儿童专用的安全游戏场,芬园旧卫生所改造成游客服务中心,让芬园的观光发展迈出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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