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黄姓男子26日晚间酒驾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导致林男妻子当场死亡、林男与2名女儿重伤,警方27日下午讯后将他直接以「杀人罪」移送高雄地检署。检方晚间认定黄男具「杀人之不确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条杀人既未遂罪嫌重大,并有逃亡、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检方强调,对于酒后驾车行为「零容忍」,依法究办以遏止歪风,保障人民安全。
黄男遭押解至地检署时,一下车就腿软,在警方两侧搀扶戒护下缓步前进,似乎是安全帽遮掩的太过密实,导致步伐缓慢。面对媒体包围不断说「对不起」,问他会不会去灵堂上香,他还点头说「会」。走上地检署阶梯时,媒体问他「已经2次(酒驾前科)了!到底有没有悔意!」他不断说「对不起」,步伐更显蹒跚。
检方表示,讯后认定黄男有逃亡、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黄男2006年、2009年均曾因酒驾案件遭移送,仍心存侥幸,明知个人因饮酒已达严重酒醉无法安全驾驶的状态,无法遵守、辨识道路交通标志及注意车前状况,竟基于纵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驾车撞击致死伤、亦不违背其本意之杀人不确定故意,酒后开车上路,撞击林姓一家4人,致范女送医后不治死亡,其余3人则分别受有轻重伤,经警到场处理,并测得被告吐气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1.24毫克。
检方强调,酒驾肇事害人害己,政府虽大力宣导、进行修法并加强取缔,然仍有不少酒驾者心存侥幸一再触法,漠视其他用路人之身体、生命安全,轻则危害交通安全,重则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造成无辜家庭人伦破碎。对于酒后驾车之行为严厉谴责,并依法究办,採取零容忍之立场,以遏止酒驾歪风,保障人民安全。
警方连夜查出,黄男同车的赵姓友人爆料,曾规劝他勿开车,但黄男仍抢下钥匙坚持要开车,结果在河东路、国民街口高速衝撞造林男一家,造成林男骨盆骨折,范姓妻子重伤不治,14岁和15岁2名女儿分别受有四肢擦挫伤、双小腿骨折全口牙脱落等伤势,一家人瞬间天人永隔。
高雄市长陈其迈第一时间表示「酒驾肇事致死案件人神共愤,于法不容」,要求警察局要从严从速儘速侦办,建请高雄地方检察署声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同时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加强道安大执法,尽速研拟相关修法建议。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喝酒过量,有碍健康!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