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柯姓富商今年初遭掳人勒赎3000万元案,主嫌李育儒在高雄与警方枪战被击毙,其他4名共犯陈姓男子、吴姓妇人与卢姓女儿、张姓男子等4嫌,嘉义地方法院审结,判决有期徒刑3年10月至1年8月不等。

嘉义地院判决卢女3年7月徒刑、扣案的犯罪所得300万元没收;吴妇3年10月徒刑、扣案的犯罪所得260万元没收,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76万元没收;陈男3年10月徒刑、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00万元没收;张男1年8月徒刑、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0万元没收。

嘉义地检署4月间依掳人勒赎、窃录非公开活动等罪嫌起诉陈男、张男、吴妇及卢女等4人,并建请求刑20至10年,但法院的判刑有落差。

判决书指出,遭击毙的主嫌李育儒因觊觎柯男的丰厚财力,2020年12月间与张男多次谋画犯案,张男曾租车载陈男跟踪柯男,掌握柯男的生活作息,吴妇于今年1月4日租住在柯男住处附近的房子,吴妇及其卢姓女儿、张男、陈男轮流暗中监看柯男的动向。

因李男在柯男的白色宾士车底装GPS(卫星定位追踪器)电量用完,张男及陈男于1月13日趁机在柯男的另一部自小客车底下再装GPS,并由卢女下载APP追踪柯男。

1月24日凌晨柯男到嘉义市区一家SPA会馆消费,卢女驾驶自用小客车搭载李男、吴妇、陈男到会馆附近埋伏、围堵,由李男持空气枪强押柯男进入车子后座。

李男开车,吴妇、陈男在后座控制柯男,把柯男盖上头套、用束带反绑柯男的双手,控制其行动,李男一路开到嘉义县朴子市,卢女开车跟随在后。

途中,陈男与柯男谈判以3000万元赎人,柯男打电话给侯姓友人筹措赎金,并依李男指示将赎金放在手提包丢置在指定地点,李男在等候赎金到位期间,拿走柯男携带的20万元现金及手表,然后搭上卢女开的车去取赎款,陈男、吴妇留在车上继续控制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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