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赖姓男子深夜在高雄某知名PUB消费时、邂逅一名辣妹,两人相谈甚欢、一拍即合,还走出店外、在骑楼直接拥吻爱抚,赖男提出「打野炮」的要求遭辣妹拒绝,竟硬上性侵得逞,辣妹最后仅穿内衣裤跑回店内求救,高雄地院依强制性侵罪判赖男3年2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8月7日凌晨2点半,赖男到苓雅区某知名夜店饮酒作乐时,席间认识一名身材姣好的辣妹,两人熟识后,认为店内音乐震耳欲聋,相约到店外聊天,两人乾柴烈火,直接在PUB外的骑楼拥吻爱抚,赖男欲火焚身,把辣妹拉到一旁暗巷表示想发生关系,但辣妹不肯,推开赖男表示拒绝。
赖男见状不肯罢休,竟直接拉住辣妹,强押她在墙上,用暴力手段对她性侵得逞。辣妹遭性侵后,身上只剩下内衣裤,崩溃大哭、抓起洋装跑回PUB门口求援。店门口工作人员见状立刻报警。
赖男当庭坦承犯行,也积极表示想和辣妹和解、弥补损害。辣妹控诉,自己被性侵后,只要回想到那种感觉就很难受、很不舒服,甚至恶梦不断,精神方面也出了问题。服药将近1年,不太能接受人多的地方,有时会害怕和异性四目交接,希望法官对赖男加重其刑。辣妹的女性友人也作证,表示辣妹事后
会在社群网站上张贴比较负面的讯息,实在让人担心。
法官审酌辣妹的验伤报告以及现场监视器画面,认定赖男性侵,痛批赖男为一己欲念,竟对辣妹强制性交,对辣妹的性自主决定权及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实不可取,最后判赖男3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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