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3日,商务部发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聚苯醚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9月6日,商务部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存在倾销,大陆国内聚苯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徵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2年1月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徵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徵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沙特基础工业创新塑料美国有限公司 17.3%(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美国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美国公司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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