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梁姓女子因为牙齿不好到牙医诊所花费128万元做全口植牙,疗程结束不久,梁女发现她的牙冠碎裂,回到诊所花56万元修补,但没想到2个月后,牙冠又再度破裂,梁女质疑牙冠品质有所瑕疵,气得告上法院,并向诊所求偿修补费、精神慰抚金共106万元,高雄高分院根据义大医院鑑定,认为牙冠碎裂是临床常见併发症,判梁女败诉。

判决指出,2016年10月梁女因为牙口问题到牙医诊所求诊,与牙医讨论后,决定以128万价格进行全口植牙手术,但疗程结束后,却出现部分牙冠碎裂不平整的症状,导致她上下排牙齿无法平整咬合,因此又花费56万元进行牙冠修补手术。

未料,修补手术结束后,梁女又再度出现牙冠碎裂的状况,牙冠接连破碎,让梁女质疑牙冠于材质有所瑕疵,导致她花大钱、花时间不断进行修补手术,且修补期间,她无法正常进食,只能长期靠流质食物维生,面对漫长的修復重建手术,身心都受到极大衝击,因此向诊所求偿牙冠修补费用及精神慰抚金共106万元。

而牙医则否认植牙手术有任何瑕疵,并说明牙冠碎裂为临床上常见的併发症,且碎裂的原因多端,例如磨牙习惯、咬合力过大等都可能造成牙冠碎裂,不能因为牙冠多处碎裂就认为品质有所疏失,且牙冠碎裂只会影响美观,不会影响咬合及咀嚼功能。

一审高雄地院嘱托义大医院协助鑑定牙冠破裂的原因,鑑定报告说明,牙冠的品质及材质难以从外观判断,且瓷牙碎裂问题不一定与品质相关,不能仅因牙冠碎裂就认为材质有瑕疵,因此判梁女败诉,牙医诊所免负赔偿责任。

梁女不服判决上诉二审,担任牙医诊所谘询师兼助理的俞女出庭作证指出,诊所植牙前就有告知梁女植牙后的併发症,高雄高分院依据俞女证词,加上义大医院鑑定报告,认定瓷牙碎裂问题不一定与品质相关,因此驳回梁女上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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