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银行信托部高姓工友,将公家配发给他外勤使用的悠游卡,拿去超商、商家盗刷作为私人购物用途,事后再偽填外出登记簿掩饰,2年半共诈领2万元,事后高男向检方自首,台北地检署依诈欺、偽造文书罪起诉高男,检方并以高自首且缴回犯罪所得,请求法院减轻其刑。
起诉指出,高男自2017年12月12日起任职台银信托部工友,负责协助该单位外勤工友,台银因此配发他1张悠游卡,提供他执行外勤搭乘捷运等大交通工具等公务目的,依规定使用悠游卡后须在外出登记簿上如实填载公务使用事由,以供审核。
但高男却自上班第一天拿到公发悠游卡后,即拿去做私人消费刷卡扣款,事后于外出登记簿上不实登载,至2020年6月19日止,共诈领2万110元。
高男在案情曝光前主动向北检自首,检方依法起诉,并以高男符合自首要件,审酌他行为虽有不当,但犯后坦然面对,主动缴回不法所得,请求法院判处适当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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