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名陆军上士与妻子小芳(化名)结婚6年育有1对儿女,前年9月他当街撞见妻子与另名男子亲密出游,妻子身边还带着自己的2个孩子,他事后向5岁女儿套话,女儿竟透露「妈妈跟叔叔一起洗澡、一起睡觉」,才得知小王早已见过2个孩子,最后崩溃提告获赔偿18万元,也与妻子离婚。

判决书指出,担任陆军上士的男子2016年与妻子小芳结婚、育有1对儿女,但其间频怀疑妻子外遇却没证据,直到前年9月他撞见妻子与另1名男子带着2个孩子一起出游,他事后向女儿询问此事,才惊觉子女早已与外遇对象见面并相处,女儿甚至透露「妈妈跟叔叔一起洗澡、一起睡觉」。

男子在事隔1个月再次撞见妻子小芳与外遇男子一起外出买午餐,途中还做出搂肩、亲吻额头、脸颊等行为,他最后备齐证据向小芳摊牌,要求离婚并对外遇男子提告,认为对方2人毫不避讳在2名幼儿面前展露感情,已严重戕害幼儿心灵,依侵害配偶权求偿60万精神抚慰金。

遭告的外遇男辩称虽知道小芳已婚,但小芳是对他说办理离婚需要时间,他才愿意交往,坦承2人已发生数次性行为;台南地院审理他明知女方已婚,却与女方交往还发生不只一次性行为,侵害元配男子的配偶权且情节重大,审酌双方经济能力、职业等一切情状,判应赔偿元配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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