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坏人!一名50岁的黄姓男子日前深夜到小港区宏平路的海产店与同事聚餐,喝完还不够想续摊,便决定和同事前往老板位于嘉义的住处,但走出海产店后找不到同事,于是便沿着往北的路径,没想到走着走着竟上了高速公路,一路就走了约4公里左右,路过驾驶见状赶紧报警,而喝酒误事的下场就是被依法开罚。

50岁的黄姓男子16日深夜约与同事到小港区宏平路的海产店,喝完酒后准备到嘉义找老板,但走出海产店后找不到同事又叫不到计程车,凭着记忆中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想边走边拦车,但走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这让行驶在国道的驾驶人吓坏,赶紧拨打电话报案。

前镇警分局草衙派出所警员获报后,立即到国道一号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发现正在行走的黄男,急喊:「你怎么在这里走路,快上车!」,警方先将走了快4公里的黄男就近载下五甲交流道后,他才向警方说明原委,也帮忙代叫计程车,确认黄男安全无虞后才离开。

不过,行人行走国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4项,可处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锾,由公路主管机关制单举发后,依违规事实函请国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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