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发布中小学生10条寒假安全提示如下:
1.加强疫情防控。非必要不离沪,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到密闭场所时要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先洗手。
2.遵守交通法规。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用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臺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接插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等。
5.安全文明上网。遵守网路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资讯,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
6.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嘻闹、不喧哗。乘坐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下蹲或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现场指挥有序撤离。
7.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准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8.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理性合规参加培训活动。如确有需要参加社会培训的,请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选择符合国家规范的培训专案和培训时间、选择已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有效保障预付资金安全机制的机构。同时,学科类培训将执行政府指导价,届时相关价格标准将有明显调整,建议理性缴纳培训费用,参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培训合同,坚决拒绝缴纳长期费用,自觉抵制「一对一」等变相违规培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10.学会情绪管理。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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