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与台湾断交,也片面终止与台湾的FTA,财政部关务署今日发布紧急权宜措施,符合台泥FTA关税优惠的货品,已经无法取得优惠性产证的情况下,在该协定停止施行前,可以检附CETREX(工商部出口贸易中心)一般性产证、以及进口商自行具结的原产地证明书2项文件替代、办理通关。
关务署说明,尼国于2021年底宣布与我国终止外交关系并废止台尼FTA,同年12月21日起停止核发优惠性产证,致进口商不能持该证申请适用优惠关税。
对此,基于尼国迄今未按台尼FTA有关规定办理退出通知,依该协定规定,台尼FTA仍属有效之情形下,为保障我国进口商权益,同时确保进口货物符合台尼FTA原产地规则,财政部紧急发布优惠性产证替代权宜措施。
关务署提醒,厂商进口合于台尼FTA的尼国原产货物,倘未能于通关时及时检附申请适用优惠关税的上开2项证明文件,应依关税法第18条,办理押款放行,并于4个月内检具相关证明文件申请退还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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