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郑姓男子与父亲吵架后,持无杀伤力之空气枪挥舞并对空连开6枪,在深夜发出巨大声响,检方依恐吓公眾罪将郑男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深夜时现场无他人在场,郑男朝其住处对空鸣枪没有恐吓公眾的犯意,判决无罪。可上诉。
2021年1月26日晚间郑男原本在上班,用电话和父亲因故起争执于是跑回家,他一时气不过,在失控的情况下,用随身携带的空气枪装橡胶弹,朝自己住家1楼门口外射击6发,枪声惊动附近住户报警,郑男遭查获。
台北地院认为,郑男在深夜时分,现场无他人在场之情形下,径自朝其住处对空鸣枪,是否以公眾心生畏惧为目的,检察官所提出之证据,尚无法使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怀疑,判决郑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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