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退休游姓老董坐拥4658万元存款、16处房产和4辆豪车,身家惊人,2018年初罹癌过世。同居兼看护的朱姓女子涉嫌在2017年时私自将游男存款解定存、占为己有,一审被依偽造文书罪判2年。高雄高分院日前宣判,律师约定书中未载明赠与金钱,驳回朱女上诉,维持原判。
朱女2006年起担任游男看护,两人后来发展为同居关系,游男2017年11月罹患肺癌住院治疗,朱女找来律师、录影预立约定书,书中明载「感念其长期照顾情谊…上开财产已属朱女所有…提款或移转财产,均全权委托朱女代为处理。」游男最后还在立约书上盖下手印,朱女隔日即将游男农会里18笔、合计4658万余元定存解约,转入自己的户头。
农会主管认为金额过大,事后主动与游男子女连繫,还亲自到医院询问游男,但游男当时只能做出微笑、点头等动作,无法言语。
朱女拿出约定书,证明自己有权代游男处理财产,但农会仍要求朱女必须将4658万元全数转回游男的户头。游男的子女在游男病逝后,对朱女提告。
一审桥头地院发现约定书中未提及同意朱女将定存解约并转入其名下户头,依偽造私文书罪判朱女2年,朱女不服上诉。
高雄高分院认为,朱女利用游男病情恶化、意识不清,未经游男同意就自行解定存并将4658万元占为己有,最后驳回朱女上诉,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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