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孙鹏、狄莺之子孙安佐,在美留学时被控恐怖威胁罪,返台后,遭检方起诉非法制造手枪未遂罪,整起案件纠缠孙家4年,孙鹏得知法官认为台湾法院没有审判权,谕知公诉不受理,透过律师表示「谢谢台湾司法」,孙安佐得知结果后,询问律师接下来的程序,语气淡定。
判决理由,孙安佐在美国确已着手枪枝之制造,但尚未完成,且购买不同厂牌的零件,属改造手枪未遂罪,最轻本刑3年以上,检察官援引美国联邦法典、宾州法律,合议庭依鑑定人林志洁提供的报告,认定孙安佐的制造具杀伤力手枪未遂罪,在美国不会被处罚,依《刑法》第7条但书规定,台湾法院并无审判权,谕知公诉不受理。
到庭聆判的委任律师翁栢垚得知结果后,通知孙鹏、狄莺,两人一同得知结果,表示非常高兴,谢谢台湾司法。而孙安佐并未与孙鹏、狄莺在一起,律师电话通知时,他语气冷静,淡定地询问之后的程序,律师回答,要等到地检署收到判决20日,如果没有上诉,全案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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