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将至,事业单位岁修与赶工作业频繁,相对增加职业灾害发生风险,且交通运输业、汽车货运业、零售量贩业等进入业务繁忙之高峰期,因工作时间延长,劳工易发生过劳。为督促事业单位加强春节前后之各项防灾工作及遵守预防过劳相关规定、宣示关怀劳工工作安全,劳动部于25、26日会同地方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于北、中、南三地实施春安联合检查,呼吁事业单位务必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及管理,并对劳工加班时数、加班费给付及休息休假等妥适安排。
本次联合检查由劳动部部长许铭春、政务次长王尚志与常务次长陈明仁,分别会同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与高雄市政府等地方政府及经济部等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针对具高职业灾害风险之重大营建工程、大型石化工厂,及易发生超时工作致过劳之汽车货运(物流)业者实施联合检查,结果如下:
一、重大营建工程(新北板桥江翠段E2区住办新建工程、台中发电厂1~10号机供煤系统改善工程)共违反33项次、停工12项次,违反内容以承揽管理、坠落、倒崩塌、感电、自动检查等防护措施不足为主。
二、大型石化工厂(台湾中油公司石化事业部)共违反6项次,违反内容以防止火灾爆炸、危害性化学品管理、自动检查等防护措施不足为主。
三、汽车货运业(统一速达公司、嘉里大荣物流公司、新竹货运公司)共违反21项次,违反内容以未确实管理及标示危害性化学品、未确实管理物料堆放、劳工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劳工更换班次休息时间未达法令规定为主。
此次联合检查,违反《劳动基准法》部分,每项可处新臺币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部分,每项最高可处新臺币30万元罚锾,都将依法裁处,但劳动部强调,「处罚不是目的,改善才是重点」,也提醒雇主应确实作好安全卫生设施及管理,保障每一位劳工安全。
劳动部表示,为预防岁修赶工作业因疏忽而发生危险或提高过劳风险,自111年1月7日起已于全国展开为期40天之「春安期间加强劳动检查实施计画」(1月7日至2月15日),动员全国劳动检查人力加强实施劳动检查,至今已实施检查3863家次,办理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及宣导30场次,以督促事业单位各项防灾作为,并遵守预防过劳相关规定,让每位劳工朋友都能快乐与家人团聚平安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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