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旧制房屋交易所得标准出炉,属于豪宅所得额标准比率维持与2020年度相当;而一般区域、按房屋评定现值计算,而新北市的三重区与台中市东区、西区、南区、中区与梧栖区,调高3个百分点,调高最多。

财政部今日公布2021年度属于房地和一上路前取得的房屋,且未能提供交易时的实际交易金额或者成本,或稽徵机关未能查得交易时金额或者成本,就可以按此标准课徵交易所得税。

首先是台北市成交金额在7000万元;新北市6000万元或者台北新北市之外的地区,交易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的高价宅或者豪宅,依据房地的总金额按出售时房屋评定现值占公告土地现值与房屋评定现值总额比率计算房屋的收入,再按该收入17%计算所得额,目前该标准并与无2020年度相当,并没有调整。

不过,其他区域就可以依据「房屋评定现值」来计算所得额,财政部表示,依照各地区国税局实地调查,部分地区新建案交易较热,所以部分地区的所得额标准调增1个到3个百分点。

例如台北市的高级住宅就是依照房屋评定现值的48%计算所得额;而一般住宅则是43%,皆较2020年度增加1个百分点。

根据财政部统计,全台368个行政区,有70个区域所得额标准调高,这次有6个区域调整比率最高,包含新北市的三重区、台中市的东区、西区、中区与梧栖区调高3个百分点。

另外,11个区域调整2个百分点,新北市的板桥区、新庄区、林口区、树林区;以及台中市的西屯区、南屯区、北屯区、潭子区、后里区、雾峰区、大肚区。而调高1个百分点则有53个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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