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子阿国(化名)在赌场打麻将输钱,陆续签下5张本票共计1260万元,被债主请法院强制执行。阿国提告主张「赌债非债」,本票债权不存在。审理前间,多名牌友也出面作证阿国所签本票是赌债,有人说自己输了7000万元,还有人惊曝自己在该赌场输了2亿元。法院审理后,认定「赌债非债」,判阿国胜诉,免付1260万元。可上诉。

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阿国主张,他在阿全(化名)开设的赌场赌博数十年,若有欠赌债,就被要求签本票,多年来签下5张本票,金额达1260万1200元。但依民法规定,赌博是法令禁止的行为,主张「赌债非债」,本票的债权不存在。

阿全在法院审理期间过世,其继承人承受诉讼,主张阿全只是提供场所,供友人打牌娱乐;阿全本人没有担任庄家或与阿国对赌,阿国所签本票是他输钱给其他人时,向阿全借钱还款所签下,因此1260万元是借款不是赌债,要求法官驳回阿国之诉。

法官审理期间传唤多名牌友作证,有人证称阿全开设的赌场很多桌,不只麻将,也有玩大老二、十三张、天九等;还说自己多年来输了7千多万元,痛恨自己输那么多钱。

另一名牌友则说,去该赌场的人都会带空白支票,没有支票就开本票,更说自己与阿国都在该赌场玩了30几年,自己输了将近2亿元。

法官审理后,认定阿国所签的本票为赌债,而依据《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421号民事判例》:「赌博为法令禁止之行为,其因该行为所生债之关系原无请求权之可言,除有特别情形外,纵使经双方同意以清偿此项债务之方法而变更为负担其他新债务时,亦属脱法行为不能因之而取得请求权。」,判阿国胜诉,该本票债权不存在。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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