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1名男子与妻子结婚50年、分居超过20年,他遂向法院诉请离婚,他称当初因生意失败就遭对方赶出家门;但2人的女儿出面证称是因父亲先有外遇,外遇对象还是其中1个妹妹的「婆婆」,母亲崩溃才要求父亲离家;法院认定男子「外遇在先」,且男子离家后对子女不闻不问,住进小三家中,判定驳回离婚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称与妻子超过50年、育有5子,他起初做商船水手,后来下船后转做生意、种植水果,但遇上921大地震生意惨赔,遭妻子赶出家门,至此双方已超过20年未来往,因此诉请离婚;但2人的女儿出面澄清,是父亲离开水手职业后生意投资频失败,欠下一屁股债。
女儿表示,母亲在2005年中风,又得知父亲早在2000年就开始外遇,当时小三还一度到家中道歉,母亲心碎之下才会要求父亲离开,父亲离开家里后对家里不闻不问、未尽责任,甚至与小三同住,而小三还是她其中1个妹妹的「婆婆」,家中亲友都知道此事;如今母亲已失智,全由子女上法庭。
法官审酌女儿出示的父亲与小三合照,认定是该男子「外遇在先」,且男子没有不得返家的显着困难,也有办法联络妻儿却从未主动联繫,放任夫妻双方分居超过10年,因此裁定男子诉请离婚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