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吴姓男子在前女友住处,将她4岁的女儿拉进棉被中性侵,台北地方法院痛斥吴男犯后非仅否认犯行,并一再挞伐被害女童的母亲之人格及职业,犯行恶劣,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刑8年4月。可上诉。
吴姓男子与女童的母亲曾为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9月17日,吴男在前女友住处房间内,将女童拉上床,褪去自己全身衣物,强压女童头部靠近其生殖器后,强迫性交得逞,女童母亲听闻哭喊求救而进房,查看后发现报警提告。
台北地院指出,吴男知悉女童年仅4岁多,身心发育尚未健全,未能克制己身欲念,竟违反女童之意愿对之为性交行为,侵害其性自主权,致使年幼之女童身心受创,必须定期接受心理谘商,吴的行为极非可取,重判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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