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2022年5月适逢报税季节,若为首次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者,如果要申请适用税额试算服务,可在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所辖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申请。

如果无法临柜申请,也可以用自然人凭证、电子凭证或已申办「健保卡网路服务注册」之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凭证,利用网际网路线上申请。

另外,如果是要申请自2022年起不适用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税额试算服务、撤销原申请不适用税额试算服务,或欲变更税额试算书表邮寄之通讯地址等项目,也可採临柜或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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