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北投区张姓民眾9日下午3点到某杂粮行购买鸡蛋,发现门口贴着「店内消费50元以上,供10粒,消费200元以上可20粒」,他质疑店家针对其他商品强买强卖、强迫推销,因而向警方报案,警局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受理,将传唤店家说明。
张男昨到北投区新市街上杂粮行买蛋,但店员说,要在店内消费其他商品满200元后,才可以购买20粒鸡蛋,他认为不合理,与店家发生纠纷,并通知警方到场,店家解释是买卖促销模式,但张男认为,涉强迫推销店内商品,提吿违反社维法第68条,强迫买卖行为。
北投警分局表示,将儘速通知店家负责人说明,厘清是强迫推销还是买卖契约行为,呼吁店家若为了不同的销售手法与客人发生误会,须与消费者充分沟通,若有哄抬物价,将依相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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