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阿强(化名)与小薇(化名)在同公司上班,他们的同事阿成(化名),明知小薇是有夫之妇,竟仍与小薇发展不伦关系,在公园旁车震还玩激情视讯。事后阿成不甘心「被」分手,竟呛「有人要逼我当渣男」、「亲手将手机画面专程送到高雄给妳公婆看」,阿强提告求偿。高雄高分院日前裁定,阿成得赔偿阿强35万元,全案确定。
根据判决书,阿成明知小薇已婚,仍在2019年4月间发展婚外情,两人2020年1月曾在台中沙鹿公园附近车震,各自返家后又裸露身体私密部位用视讯方式性互动1次。返家后还以视讯方式进行性互动(含裸露身体私密部分);后来小薇提分手,没想到却遭阿成:「照片原本只是我自己想收藏……真的没想过要用外流来威胁妳」、「如果下个月曝光后,是外遇,是婚外情,是戴绿帽,还有性爱交合,应该会比较有话题性」、「而照片我也会亲手将手机画面专程送到高雄给妳公婆看。最后分享同事」、「有人要逼我当渣男」等语威胁。
阿强气得提告求偿60万元,一审高雄地院判阿成得赔30万元。上诉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调阅阿强2020年的脸书发文:「今天妈祖出门遶境了(按大甲镇澜宫妈祖遶境进香活动系于109年6月11日晚间展开)去年的大甲妈遶境回銮时(108年大甲妈祖遶境期间为108年4月7日至同年月16日)你棱轿脚完,我们再国三桥下的约会开启我们之间的故事。今年的大甲妈祖遶境,却只剩回忆跟破碎」。
合议庭认为阿成在PO文中不否认与小薇曾发生性为,而且持有性互动的视讯影像,足证其侵害阿强配偶权重大,改判阿成得赔阿强35万元,全案确定。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