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子阿翔(化名)发现妻子外遇,且小王竟然还是自己的好友阿强(化名),妻子认错写下悔过书,坦白发生4次关系,阿翔提告求偿60万元。妻子还作证指出阿强命根子勃起时「不是直的」;不过法官审理认为男性生殖器不管是「左宗棠」或「于右任」,都不算少见,无法当成发生性行为的依据,不过仍认定阿强逾越男女交往分际、侵害阿翔配偶权,判他应赔偿2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阿翔与妻子结婚7年,2020年察觉妻子行为有异,追问后妻子坦承与阿翔的好友阿强发生外遇,妻子认错写下悔过书,自白与阿强在2020年8、9月间,4度在台北、桃园、台中、嘉义的旅馆、摩铁与阿强发生性关系,阿翔气炸提告求偿60万元。
人妻出庭作证,除了说悔过书内容都是真的,更加码称阿强手臂上有日式鬼怪图样的刺青,且生殖器勃起时不是直的。
法官函询4家摩铁,其中2家留存人妻与吴男投宿纪录,与人妻悔过书所写时间、地点吻合;但法官认为,人妻与吴男同处一室不代表必定有性行为,阿强手臂刺青并非隐私部位,只要穿短袖或背心,就会被看见;至于生殖器不直这样的生理特徵,在生理男性中亦非少见,难作为发生性关系的依据。
不过法官仍认定阿强逾越男女交往分际、侵害阿翔配偶权,审酌双方经济状况、受害加害程度,判阿强应赔偿2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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