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UBER平台计程车司机,去年9月间涉嫌以看夜景为藉口,强制载印尼籍女乘客上山,在车上对女子强制猥亵及性侵,检方侦办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曾男,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曾男为UBER平台计程车司机,民国110年9月间凌晨1时多,在台中市西区载送1名印尼籍女子,女子欲前往一所大学。

曾男见女子独自一人上车便攀谈,并询问女子有无上山看过夜景「可以陪我一下吗?」女子担心若予拒绝,将无人送她到目的地,因此勉强答应;曾男将车子开往山上,将车辆停在路旁,并要求女子一起下车欣赏夜景。

上车时,曾男要求女子坐在副驾驶座,女子又因担心遭杀害而答应,曾男上车后自驾驶座强行跨坐至女子身上,对女子强制猥亵及性侵,女子反抗并要求返回学校,曾男才返回驾驶座,将女子载送至指定地点,女子事发后验伤提告。

曾男到案后辩称,女子说要去看夜景,对方主动向他身体接触,且女子向他索讨新台币2000元。但检方查出,事发后曾男在手机备忘录记载自述案发经过,并自承女方下车后,传简讯给女子「你有生气吗」、「下次请你吃饭」等内容。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侦办后,依据证人证词、验伤报告等证据,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曾男起诉。检方审酌,曾男行为对被害人身心造成损伤、社会治安影响重大,建请法院从重量刑。(编辑:陈仁华)1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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