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开放核食进口,又限制地方政府把关的方式,恐怕难获多数民眾支持,对此,「中华人权协会」建议中央政府倾听民意,尊重地方政府的自治权力。
日本核食即将登臺,全臺民眾人心惶惶,不少地方政府积极採取应变措施,有的加强食安查验量能,有的提前扩充安检设备,亦有地方政府要求所属教育局严谨审视营养午餐供应契约,把可能造成疑虑的食材排除在外,避免学童营养午餐掺有日本核污食品。
这一切的预防性措施,都是为了民眾健康出发,如同过去卫生福利部长官琅琅上口的「超前部署」,一样值得肯定。
「中华人权协会」指出,面对日本核食大军压境,本应与人民站在一起的卫生福利部,竟取代司法院的职权表示,《食安自治条例》若与中央开放核食政策有所抵触,将宣告无效,恐怕忽略我国权力分立的制度设计。
「中华人权协会」分析,依据《地方制度法》第30条第1项及第5项的规定,「自治条例与宪法、法律或基于法律授权之法规或上级自治团体自治条例抵触者,无效」、「自治团体自治条例有无抵触发生疑义时,得声请司法院解释之」,又《宪法》与增修条文暨《地方制度法》均无任何有关「食安标准」的分类明文,中央机关是否有权宣告地方自治条例无效?应该要先问问司法院的意见才是!
「中华人权协会」认为,《地方制度法》第2条2款所谓的「自治事项」,指的是地方自治团体依《宪法》或《地方制度法》等规定,得自为立法并执行,或法律规定应由该团体办理的事务,而负其政策规划及行政执行责任的事项,其目的正是希望能发挥地方自治的功能。此外,司法院释字第738号解释曾就「各地方政府对于设置核发电子游戏场业营业级别距离标准给与弹性自主授权,认未违反宪法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原则,距离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寧、善良风俗等公益,立法目的正当是必要手段,没有违反宪法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及比例原则」明确表示意见,则中央对地方政府所订定较中央更严格标准,应予尊重!
「中华人权协会」直言,当地方政府站在民眾立场,积极为民眾生命健康安全把关,进而订定更严格安全的「食安标准」时,这可是对人民健康更为有利的事项,中央政府鼓励支持都来不及,岂能反对或宣告自治条例无效?岂不是把民眾健康人权放到第二位?更把可以拘束全国各机关的司法院释字第738号解释意旨抛诸脑后?
「中华人权协会」强调,再从臺湾与日本的贸易数据观察,2020年臺湾对日本贸易逆差已高达224.8亿美元,简言之,日本就是靠臺湾赚钱,臺湾是日本的「金主」,如果臺湾降低对日货採购,日本就会出现重大贸易损失,所以蔡政府是有筹码与日方进行公平的谈判,毕竟日本赚了臺湾那么多钱,理应好好善待臺湾、守护臺湾,怎么结局会变成臺湾人得吃那些日本人不吃的核污染食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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