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告知旧识陈男已有男友,两人即断了往来,陈男事后想夺回芳心又怕她逃离竟暴力相向,去年7月间再侵入小美住处闯进2楼,以电击器攻击她腹部、胶带綑绑后,将她拉扯下1楼,小美内裤被拉断、跌倒导致脚跟骨折,忍痛挣扎爬出屋外呼救,因邻居闻声探看,陈男才罢手逃离。台中检方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诉陈男。
48岁陈男与小美是旧识友人,小美在去年2、3月间告知她已有男友,两人即未往来。岂料,陈男无法忘怀小美,想要求交往但又怕她见人就逃,竟暴力控制行动,他在同年7月21日中午犯案前先以枕头巾遮盖她住处监视器,以免遭追缉。
随后,他带电击器及胶带徒手扳开纱门侵入,在2楼发现小美,以电击器电击她腹部,再以胶带綑绑,见小美抵抗,竟狠心持续电击,并强拉到1楼,导致小美摔倒,她脚踝跟骨骨折忍痛挣扎反抗爬出屋外呼救。
邻居听到呼救声出门查看,陈男怕事迹败露逃离现场,案经小美报案,提出诊断证明及两人尚在往来期间的对话纪录。警方到场查扣枕头巾及胶带等证物,陈男到案否认强制猥亵,辩称,他是去谈「復合」的,并没有猥亵女方。
小美出庭时证称,她的内裤是在拉扯中被拉断的,也不觉得陈男当时想性侵或猥亵她,她并当庭撤销伤害及无故侵入住宅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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