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军事情报局蔡姓女中校业务承办人,2021年将副局长批准的「上半年工作绩效评鑑案」机密文件遗失,9月间发现后仍遍寻不着,只好向其主管反映,案经军情局告发,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蔡女遗失后仍积极寻找,且未造成实质损害,依法予以缓起诉处分,为期2年,并向公库支付3万元。
蔡女担任军情局第一处第4组中校特参官,承办绩效评鑑业务,2021年4月27日,依公文流程,将工作绩效评鑑案的签呈,依序向业务主管、副局长批准,并列为「机密」,原应由蔡女办毕并归檔,但蔡女到了9月,接续办理「下半年工作绩效评鑑案」,她想拿出上半年资料比对,却始终遍寻不着。
蔡女甚至利用下班时间翻箱倒柜,始终找不到遗失的签呈,怀疑与其他文件,一起放入碎纸机,但无法证明,只能向主管报告,军情局依法予以告发,认为她疏于未注意,遗失机密签呈。
检察官传唤蔡女说明,遗失机密文件后,未隐匿疏失,主动向所属长官反映,并积极寻找,寻求补救之道,且未造成实质损害,因而处分缓起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