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56岁赖姓民眾2月18日凌晨1时多酒后搭计程车返家,他一上车即要求司机走74号快速道路,未料62岁张姓计程车司机疑似绕路再上快速道路,让赖男相当不满报警,警方检视计程车行车纪录器并以及网路地图辅助,证实计程车司机走的路线比赖男指定路线多出8分钟,认定计程车绕路,也依规定祭出罚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径行开罚。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警员秦庭裕、洪玫君于2月18日1时53分许巡逻接获案件,指称于北屯区军功路与军福十八路口有乘车纠纷,赶往现场了解。

报案的赖男表示,他在中清路与环中路口搭乘计程车,请司机载往北屯区军功路与军福十八路口,上车时要求司机走台74线快速道路,司机应允他才上车。未料司机并未照他要求自中清交流道上快速道路,经他再次提醒,走台74线快速道路较节省时间,张姓司机便改自崇德交流道上快速道路,赖男当下就想后续应该下松竹交流道,右转松竹路后接军功路即可,应无问题。

不料张姓司机上崇德交流道后,却又于1公里后潭子交流道下快速道路,改走平面道路中山路,之后左转松竹路再接军功路,让赖直觉是司机绕路坑他,俩人就在车上爆发口角衝突报警。

警方了解俩人争执原因后,会同双方检视计程车行车纪录器并以网路地图辅助,网路地图显示张姓司机行走路线足足比赖民指定之路线多出8分钟,认定张姓司机确实有绕路之疑,也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张姓司机开罚。

台中市第五分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8条第2项,计程车驾驶人故意绕道行驶者,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呼吁计程车驾驶勿任意绕路并应与乘客确实沟通,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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