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推动法律人员考试四合一,现有分别进行考试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制人员将统一进行两阶段资格考试,考取并完成实务训练即可取得律师资格,再由各司法和行政机关自行依据需求,进行法官、检察官和法制人员甄选,最快在立法通过3年后实施。
考试院日前会衔行政院通过「法律专业人员资格及任用条例」草案,考试院长黄荣村今天举行媒体茶叙,针对法律国考进行的大变革进行说明。
考选部长许舒翔表示,2017年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决议改革法学教育与司法人员考试,建议法律专业资格的取得,採取多合一考试。
他说,此次修法主要配合司改会决议,未来民眾无论想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或法制人员,都必须先参加由考试院主办的法律专业人员四合一两阶段考试,通过后参加一年的实务训练及格,即可取得律师资格,可以到律师 事务所等民间机构担任律师。
若需进一步担任法官、检察官或法制人员,则由司法院、法务部和行政机关自行依据需求,订出甄选办法,由取得律师资格者分别去应考。
至于实务训练,考试院秘书长刘建忻表示,除由司法院、法务部、考试院及律师团体会协力完成1年培训课程外,还会有附加的实务课程提供选择,包括到外交部等行政部门实习,让未来的法官、检察官、法制人员,能多了解相关的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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