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明天将讨论通过「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第11条之1、第11条之2修正草案。行政院官员表示,鉴于促转会完成并提出任务总结报告后应依法解散,此次修法系为持续推动转型正义任务,规范各转型正义事项由相关部会承接办理等事宜。

依促进转型正义条例规定,促转会职权包含规划、推动开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权象徵、保存不义遗址;平復司法不法、还原歷史真相,并促进社会和解;不当党产之处理及运用及其他转型正义事项。

现行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第11条规范,促转会于完成前项任务后解散,由行政院长公布任务总结报告。

促转会2018年5月31日挂牌,依法为任期2年的任务型机关,必要时经行政院长同意可延任,每次延任以1年为限。经两度延长任期后,预计今年5月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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