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传媒叶毓兰专栏】2月23日我来参加国民党郑正钤委员所举办的区间测速对于交通安全与人权之影响公听会,洪孟楷委员也共同参与,23日现场民间团体与民眾也出席非常踊跃,并且发表相关看法,显见国人对这议题的关注。

对于区间测速问题,我必须说我不反对科技执法,以减轻警力负担,但滥用就会变成魔戒,尤其违反比例原则的使用,损及道路使用人权益,因此要严谨、合理的设置区间测速,避免滥用。

谈到科技执法,让我想到在104年6月台62甲隧道内,28岁警员吴泓谕前往处理事故时,遭到曳引车高速衝撞,而「优秀的警察,就这样走了」。部分隧道视线不良及避车空间有限,科技执法仍有使用的必要。

但是使用科技执法的同时,更要重视合理的速限,例如在北宜公路大部分路段的最高速限为40公里,就有许多争议。在蜿蜒的山路,速限为40公里可以理解,但北宜公路非全线都是连续弯道,也有直线平坦路段,此时速限40公里就很难说服驾驶者了。

交通部公路总局硬是订定北宜公路大部分路段的最高速限为40公里,真有科学依据?此外,新店环河路恢復区间测速违规增加168%,是否因为相关宣导及标示不足,再次拿人民当提款机?对防止交通事故是否有帮助?

政府更应该要思考的是,执法是最后手段,如何透过各种交通工程手段来改善用路安全,用道路工程设计、标志标线的划设、道路交通相关设施来改善易肇事路口、路段,减少车祸,而不是一味的降低速限及滥用区间测速,造成国人寸步难行,更造成民怨。

作者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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