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挥中心为防疫考量,前年起开始以电子围篱进行居家隔离者及居家检疫者的管理及关怀,引起适法性和隐私权侵害疑虑,监察院通过监委王幼玲、王美玉、高涌诚所提调查报告提调查报告指出,在程序、个资保护等不周备处,将提醒指挥中心正视相并妥善处理,使防疫及人权可以併行。

三位监委指出,以电子围篱的使用为例,2020年1月28日决定实施电子围篱后,2月5日旋即实施,同年2月5日及24日始分别检附「运用智慧科技辅助居家隔离及居家检疫作业流程」及其修正版函请地方政府配合办理,迟至同年3月8日始正式公告实施,系统服务平台至同年3月26日方签约生效,直到5月28日,才公布「COVID-19因应指引:实联制措施指引」。

监委表示,电子围篱明显未依循「先程序,后实体」之原则,指挥中心纵因疫情紧急未依严谨程序办理,仍应趁国内疫情获稳定控制之际,盘点疏漏不足之处并研谋改善,以增益我国人权保护形象。

监委指出,北市万华区部分民眾健保卡遭注记,而衍生就诊被拒争议,也有程序及行政透明相关问题,万华区高风险族群自110年5月15日至29日遭纳为健保卡注记对象,却至28日即将结束注记之际,才于记者会宣布,显然与上述原则有相当落差。

监委提醒,国内疫苗接种覆盖率既已大幅提升,疫情更有朝向「长期」且「常态」方向调整之趋势,显示现阶段电子围篱使用空白授权的正当性与急迫性,与疫情早期「避免紧急危难」情势已不可等量齐观。

监委呼吁,指挥中心于约询时既允诺「适时滚动检讨」等语,即应把握疫情和缓及稳定控制期积极妥处,使人权保护之相关配套机制及措施,与我国亮眼的防疫成绩可以兼顾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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