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4日举办研讨会,从台湾企业集团总部的角度出发,分析中国个人税新政对台湾企业外派人员税务影响,并分享税务申报实务,引导公司思考更新相关外派政策、调整聘雇关系与薪酬结构等应对措施。
中国个人税政策更新,延续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程,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计税方法,与外籍个人有关补贴,执行期限延长到2023年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执行期限也延长至2022年底。
安永(中国)企业谘询公司人力资本服务总监康炯毅表示,针对以上优惠政策的延续,企业需及时审视现有的内部政策和薪酬架构,评估优惠政策的适用性,并且对于股权激励计画,整理目前的实施和执行情况;了解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妥善准备相关资料,并做好外籍员工免税福利安排。
在中国个人税新政下,公司应重新调整税务规划的方向与策略,以因应各项变化。安永(中国)企业谘询公司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彭绍龙分享,公司除了应该密切关注政策走向和动态审视内部管理制度、调整薪酬架构等,也可以考虑为外派同仁申请地方性个人所得税优惠。
其中台商眾多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租税优惠政策相当优渥,公司应检视相关同仁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另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海南自贸区及上海临港新片区等,也有相关优惠政策,公司应该善加利用, 以优化员工个人及企业整体税负。
此外,即将陆续进入中国及台湾的个人报税季节,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营运长刘惠雯提醒,跨国调派人员若需办理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建议在4月30日前完成大陆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匯算清缴,取得年度完税证明并完成验证,即时在台湾完成个人综所税申报;若不需办理匯算清缴,应儘早取得相对应月份之完税证明,并依规定完成验证,于台湾个人综所税申报中国地区来源所得,同时申请中国已缴纳税额扣抵。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本谘询服务资深协理陈人理指出,有关外派税负补贴原则,公司可能会採用税负平衡原则或净收入原则处理。若採用税负平衡原则,员工不会因外派而于所得税上有利得或损失,惟每年需做年度结算,公司管理成本相对较高,但整体最公平;净收入原则估算员工因外派额外产生税负,直接将差额以薪资补贴员工, 使最后净收入与未外派的情况相当,公司不须和员工每年税负结算,管理成本较低,但经常产生争议,企业可多加衡量以善用相关原则,确保税负问题不影响到员工外派意愿。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