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日重新预告权证避险降税修法草案,财部高层指出,财政部大致上同意权证避险降税,惟规划增列避险定义与子法规而重新预告,依修法时程,最快2022下半年或2023上半年会期可送入立院审查。
官员表示,本次草案主要新增两大项目,包括金管会需在修正草案公布后六个月内订定内部控管机制子法规与避险定义等;另我国也要求券商必须在每个月5日前将前一个月避险专户交易明细资料申报给金管会。
至于权证避险交易税率从千分之3降到千分之1、实施期间为五年等,皆与2020年预告版本相同。
为促进权证市场发展,财政部自2020年10月将《证券交易税条例》第2条之3及第3条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审议,将证券商为造市或增加流动量,进行避险、调节持股的证交税税率,由千分之3降为千分之1,为期五年,随后并获政委兼国发会主委龚明鑫初审通过,但政院至今迟迟未拍板,改由财部重新提出权证避险降税新版草案。
财政部指出,我国对权证避险降税乐观其成,惟近期行政院会议仍对权证避险定义、事前防弊及事后查核措施等尚有疑虑,因此重新提出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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